近日,由自治区地税局、国税局、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开展的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全区“新老”高新技术企业均需提出申请,通过认定者将能享受到15%的低税率。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低税率,这是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中重要优惠措施之一。而什么样的企业才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呢?今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能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作出了明确界定。新《办法》的认定标准比以前有明显提高,涉及的条件包括企业要在近三年对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学历科技人员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及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占比等。根据原来的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两年复核一次,新办法则是三年一次。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政策的优惠。
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刘贵平处长认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大力提升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产业升级发展。刘贵平处长表示,地税部门将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断规范和加强减免税审核、审批环节,把减免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扶持企业和当地经济发展。(黄乒菊)